為了確保整個系統能在安全狀態下可靠工作,避免由于外部電源發生故障、
PLC出現異常、誤操作以及誤輸出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,
PLC外部應安裝必要的保護電路。
(1)急停電路。對于能使用戶造成傷害的危險負載,除了在控制程序中加以考慮之外,還應設計外部緊急停車電路,使得PLC發生故障時,能將引起傷害的負載電源可靠切斷。
(2)保護電路。正反向運轉等可逆操作的控制系統,要設置外部電器互鎖保護;往復運行及升降移動的控制系統,要設置外部限位保護電路。
(3)可編程控制器有監視定時器等自檢功能,檢查出異常時,輸出全部關閉。但當
可編程控制器CPU故障時就不能控制輸出,因此,對于能使用戶造成傷害的危險負載,為確保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運行,需設計外電路加以防護。
(4)電源過負荷的防護。如果PLC電源發生故障,中斷時間少于10秒,PLC工作不受影響,若電源中斷超過10秒或電源下降超過允許值,則PLC停止工作,所有的輸出點均同時斷開;當電源恢復時,若RUN輸入接通,則操作自動進行。因此,對一些易過負載的輸入設備應設置必要的限流保護電路。
(5)重大故障的報警及防護。對于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場所,為了確保控制系統在重大事故發生時仍可靠的報警及防護,應將與重大故障有聯系的信號通過外電路輸出,以使控制系統在安全狀況下運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