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合數據類型是通過基本數據類型組合成的。復合數據類型的定義超過32位或是由其他數據類型組成的數據。復合數據類型要預先定義,其變量只能在全局數據塊中聲明,可以作為參數或邏輯塊的局部變量。
①數組( ARRAY)。將一組同類型的數據組合在一起,形成一個單元。
②結構( STRUCT)。將一組不同類型的數據組合在一起,形成一個單元。
③字符串( STRING)。包含了最多254個字符(CHAR)的一維數組。
④時間和日期( DATE_AND_TIME)。用于存儲年、月、日、小時、分鐘、秒、毫秒和星期,占用8個字節,用BCD格式保存,星期天的代碼為1,星期一到星期六的代碼為2~7。
⑤用戶定義的數據類型UDT( User-Defind Data Types)。由用戶將基本數據類型和復合數據類型組合在一起,形成新的數據類型。
可以在數據塊DB和變量聲明表中定義復合數據類型。